三乡:一商业大楼擅自拆封消防执法封条 公安、消防联合查处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8月30日上午,三乡消防大队对三乡镇文昌西路一商业大楼擅自拆开消防执法封条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当场进行了取证,同时重新贴上封条,并将涉嫌擅自拆开封条的当事人现场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据悉,8月28日下午,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三乡镇文昌西楼一商业大楼外墙装修架四周大面积悬挂广告幕布,走进大楼内部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发现该大楼一层装修一新用作房地产销售中心,未经消防审核许可。该大楼二层目前空置,三层用作KTV,四层用作足浴,五层为旅店,都要正在经营中的场所,大楼外墙部分进行装修。检查该大楼消防控制中心时,发现该大楼无人值班,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显示故障,存在较大火灾隐患,一旦发生起火极易蔓延造成整幢大楼大火。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场进行取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责令一楼房地产销售部停业限期内整改。在电箱出贴上封条的同时,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场告知不得擅自拆开封条,否则可能会面临行拘。但8月30日上午,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发现该大楼广告幕布包裹大楼火灾隐患未作出整改,而一楼销售中心门口人员往来密集,处于通电经营状态,走进场所内发现封条已被广告招贴盖住,只露出边角。消防大队迅速对现场进行取证,并向场所人员进行询问了解现场情况,还对场所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发现隐患仍未消除,且场所人员擅自拆开封条通电经营,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场将涉嫌违法当事人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并通知镇电视台进行曝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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