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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7日

办理对象

具有中山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

办理条件

具有中山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

所需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或审查批件,其他人员无须出具单位意见;

2、交验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需将出生证与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一起复印并提交原件)。

3、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在递交申请时须提交;

4、提交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大一寸(相片大小48mm×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彩色照片一张及相片检测回执。

窗口办理流程

1、首次、换证、遗失补发申请通行证及签注的,必须由本人到办证点理。

2、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要与其监护人一同到办证点办理及现场一起拍照。

3、持证续签可选择以下申请方式:

a、IC卡自助申请(市出入境办证大厅及办证点都可申请);

b、电话申请,中国电信96897 、160,中国联通10109898,拨打电话后向工作人员或按语音提示如实提交资料,预约成功后10个工作日持通行证、受理编号到市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c、上网申请:网址http://www.gdcrj.com,直接在本网的"网上申请及进度查询"栏目,根据栏目内的要求按步骤填写后提交数据即可,预约成功后10个工作日持通行证、受理编号到市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d、手机申请:手机下载出入境连线软件,打开软件申请并受理以后,持证及银行卡、受理编号,到办证点交钱交证或快递上门收钱收证。

出境有效期及往返次数的规定

1、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签注用完后,可再次向出入境部门提出申请,香港申请次数不受限制,澳门以签发证日期为准,需隔两个月才能再次申请。

网上办理流程

上网申请: 网址   http://www.gdcrj.com,直接在本网的"网上申请及进度查询"栏目,根据栏目内的要求按步骤填写后提交数据即可,预约成功后10个工作日持通行证、受理编号到市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0个工作日。

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办签注:7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认为需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办事窗口 

横栏镇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证受理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

联系电话:0760-23189707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收费标准收费。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一次有效个人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个人旅游签注:4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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