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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 | |
办理条件 | |
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资料齐全 | |
所需材料 | |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申请书使用表1、表2、表6、表12进行填报); | |
窗口办理流程 | |
窗口受理-安监分局工作人员审核-安监分局领导审批-发放备案通知书 | |
网上办理流程 | |
窗口受理-安监分局工作人员审核-安监分局领导审批-发放备案通知书 | |
办理时限 | |
法定期限:60工作日 | |
办事窗口 | |
中山市横栏镇安监分局窗口 | |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 |
地址: 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 | |
联系电话: 0760-87663893 | |
交通指引: 乘坐202路在横栏镇政府站下车即可。 | |
收费标准: | |
不收费 | |
常见问题解答 | |
办理依据 |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号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