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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8日

办理对象

申请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的经营者

办理条件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4、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5、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6、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7、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有应急工作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所需材料

1、填写好的《道路危险货物经营运输申请表》
  2、申请书(含申请理由、投资经营规模、资金来源、运营计划等);
  3、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可行性报告);
  4、企业章程文本;
  5、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6、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7、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8、具有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9、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11、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执照复印件;
  12、与具有危险品车辆维修资质的一级维修企业签订的维修合同;
  13、中山市运政业务现场检查(勘查)情况记录表(提供相片)。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交通运输分局受理→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审批→市交通运输局出证。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交通运输分局受理→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审批→市交通运输局出证。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横栏镇交通分局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横栏镇交通分局

联系电话:0760-87766279

交通指引:乘坐201、202路在西冲站下车,过桥步行200米即可或乘坐342到地税站下车即可。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国务院令2004第4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3、粤交运[2006]8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
  4、届人大常委会第144号公告《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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