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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省市财政补助项目除外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8日
办理对象 |
公路项目建设单位 |
办理条件 |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属于镇区全部出资(不含市地方公路总站补助)建设的项目,不含省市财政补助项目; 3、项目按公路行业规范标准设计,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4、完成两阶段初步设计修编(或一阶段施工图、变更图纸设计)工作并提交完成的图纸一套; 5、出具正式批复申请; |
所需材料 |
1、批复申请函; 2、立项批复(如项目变更设计后项目总造价超过原立项批复的10%要补充立项,列入省年度建设计划的危桥改造项目免立项批复)复印件; 3、概(预)算审查或批复意见; 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并经项目法人核查签章; 5、项目专家审查意见或项目咨询单位审查意见; 6、项目法人对两阶段施工图的审查意见; 7、完整图纸修编(最终)稿一份; 8、申请两阶段初步设计批或变更图纸设计批复,需提供图纸送审稿的审查意见;申请一阶段施工图批复的,需提供建设(技术性审查)意见。 |
窗口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交资料-部门受理-部门审核-领导审批-发放批复文书 |
网上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交资料-部门受理-部门审核-领导审批-发放批复文书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
办事窗口 |
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横栏镇交通分局服务窗口 |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横栏镇交通分局 |
联系电话:0760-87766279 |
交通指引: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常见问题解答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九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第三十六条; 3、《广东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粤交规〔2008〕797号)第五条; 4、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路面大修工程管理技术规程》的通知(粤交基〔2008〕436号)第四条; 5、中山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0】12号《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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