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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路(桥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省市财政补助项目除外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8日

办理对象

公路项目建设单位

办理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属于镇区全部出资(不含市地方公路总站补助)建设的项目,不含省市财政补助项目;
  3、项目按公路行业规范标准设计,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4、完成两阶段初步设计修编(或一阶段施工图、变更图纸设计)工作并提交完成的图纸一套;
  5、出具正式批复申请;

所需材料

1、批复申请函;
  2、立项批复(如项目变更设计后项目总造价超过原立项批复的10%要补充立项,列入省年度建设计划的危桥改造项目免立项批复)复印件;
  3、概(预)算审查或批复意见;
  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并经项目法人核查签章;
  5、项目专家审查意见或项目咨询单位审查意见;
  6、项目法人对两阶段施工图的审查意见;
  7、完整图纸修编(最终)稿一份;
  8、申请两阶段初步设计批或变更图纸设计批复,需提供图纸送审稿的审查意见;申请一阶段施工图批复的,需提供建设(技术性审查)意见。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资料-部门受理-部门审核-领导审批-发放批复文书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资料-部门受理-部门审核-领导审批-发放批复文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横栏镇交通分局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横栏镇交通分局

联系电话:0760-87766279

交通指引: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九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第三十六条;
  3、《广东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粤交规〔2008〕797号)第五条;
  4、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路面大修工程管理技术规程》的通知(粤交基〔2008〕436号)第四条;
  5、中山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0】12号《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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