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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停车场经营企业 |
办理条件 |
不超过市制定的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下 |
所需材料 |
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含“车辆停放服务”项目)。2、土地所有权证明(产权证明)复印件。3、委托管理合同复印件。4、停车场平面图复印件。5、书面申请(须包括停车场的基本情况、收费标准、人员安排、收支预算等说明)。 |
窗口办理流程 |
停车场经营企业申请---镇区物价所受理—超过市制定的政府指导价的、属政府定价的由市局审批—核发收费许可证 |
网上办理流程 |
停车场经营企业申请---镇区物价所受理—超过市制定的政府指导价的、属政府定价的由市局审批—核发收费许可证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
办事窗口 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临时行政服务中心经信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0-87766088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常见问题解答 |
办理依据 |
《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9]2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