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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业务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8日

(一)办理对象:本镇外商投资企业

(二)办理条件:

1、必须是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

2、年出口额达到当年全部产品销售额的70%以上;

3、当年实现营业外汇收支平衡有余;

4、企业当年实现盈利;

5、上一年度联合年检合格,出资率达到70%以上。

(三)所需材料:

1、产品出口企业确认申请报告;

2、产品出口企业确认申请表,企业批准文件、批准证书;

3、营业执照、合同、章程、验资报告;

4、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确认前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产品出口实绩和外汇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咨询电话:0760-87768083

(五)联系人:麦炎棠

(六)办公地址:横栏镇政府大院经信局外经办303室

(七)办理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申办(或网上预申报)à镇经信局受理 à初审(处理)à办结。

(八)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办结。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国发[1986]第95号);

2《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1996]外经贸资发第822号);

3《广东省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暂行实施细则》(粤外经贸资管字[1998]048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

(十一)责任人:廖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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