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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业务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8日

(一)办理对象:本镇外商投资企业

(二)办理条件:

1、属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生产性项目;

2、采用国际先进和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3、生产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三)所需材料:先进技术企业确认申请报告和申报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企业批准文件、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验资报告,主要技术性文件表:1、关键设备或生产线先进性对比表;2、关键工艺先进性对比表;3、 产品功能和技术先进性对比表;4、 主要原材料与单耗先进性对比表;企业生产线验收报告,企业技术转让协议,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检测报告,有关证明材料,如产品(或成果)鉴定证书,上级有关部门授予的有关产品(或成果)的获奖证书等,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咨询电话:0760-87768083

(五)联系人:麦炎棠

(六)办公地址:横栏镇政府大院经信局外经办303室

(七)办理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申办(或网上预申报)à镇经信局受理 à初审(处理)à办结。

(八)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办结。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国发[1986]第95号);

2、国家外经贸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1996]外经贸资发第822号);

3、广东省外经贸委 《广东省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暂行实施细则》(粤外经贸资管字[1998]048号)。

(十)责任人:廖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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