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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权利所有人 |
办理条件 |
林木权属清晰,无异议。 |
所需材料 |
林木采伐申请书、林木采伐申请表、采伐和更新造林作业设计、林木权属证明(林权证)、万分之一用地示意图、采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林木,还需提供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
窗口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镇区林业部门受理→镇区主管领导初审→市林业局业务部门受理核实→审核同意核发《木材采伐许可证》或审核同意但按法律法规需由上级部门审批的,告知申请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
网上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镇区林业部门受理→镇区主管领导初审→市林业局业务部门受理核实→审核同意核发《木材采伐许可证》或审核同意但按法律法规需由上级部门审批的,告知申请人,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25工作日 |
办事窗口 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横栏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0-8776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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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关于印发《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32号);45元/立方米 |
常见问题解答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