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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9日
办理对象 |
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或个人 |
办理条件 |
1、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 2、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 3、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4、有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 |
所需材料 |
1、自然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苗种场专业技术人员的水产苗种繁育工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
窗口办理流程 |
提交相关证件并填写申请表格->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实地勘察、初审->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发证->办结归档 |
网上办理流程 |
1、办事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网上办事”栏目。 2、办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从“个人办事”、“企业办事”、“部门服务”中查找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 3、办事人找到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以后,点击服务事项名称可查看该事项办事指南,点击“在线申办”则进行申请。 4“在线申办”主要涵盖以下四个申报流程,依次是条件自检、表单提交、附件上传、完成申请。 条件自检:主要是申办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及自检办理该业务,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材料是否已符合。申办人需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实,避免由于条件不符或材料不齐等,导致该业务不能办理。 表单提交:主要是申办人填写所要申办业务的一些相关情况信息,以便业务工作人员可以进行预审核。 上传附件:对于有要求需要上传附件的服务事项,申办人应提交真实有效的附件,以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完成申请:申办人完成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业务流水号并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申办人。 进度查询:申办人输入业务流水号可对申办业务进行进度查询。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
办事窗口 |
中山市横栏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 |
联系电话:0760-87766341 |
交通指引:乘坐202路在横栏镇政府站下车即可。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常见问题解答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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