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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兽医登记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9日

办理对象

企业、个人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中山市农业局申请乡村兽医登记:
  1、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
  2、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
  3、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
  4、经中山市农业局培训合格的。

所需材料

1、乡村兽医登记申请表;
  2、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者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从业年限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出证  

网上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出证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中山市横栏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

联系电话:0760-87766341

交通指引:乘坐202路在横栏镇政府站下车即可。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农业部关于加强乡村兽医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0〕7号)
  2、农业部2008年第17号令《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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