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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国家一、二级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核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9日

办理对象

单位或个人

办理条件

1、所提供材料真实、齐全;
  2、运输、携带、邮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
  3、水生野生动物活体运输具有安全保障措施;
  4、运输、携带、邮寄的目的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所需材料

1、《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申请表》;
  2、《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保证书》;
  3、证明材料:出口贸易及国内运输、携带、邮寄的,需出具出口批件;捐赠、转让、交换的,需出具捐赠、转让、交换的批件;因养殖、收购而运输的,需出具《驯养繁殖证》、《经营利用证》;跨省展览、表演的,出具展览、表演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接纳展览、表演的证明;
  4、所在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的初审意见。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者递交申请->所在镇区主管部门初审->报送市局资源环境及海域管理科审核->报送省局审批后,将特许证件下发到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局资源及海域管理科将特许证件下发到所在镇区主管部门->所在镇区主管部门通知申请人直接领证->办结归档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网上申请,上传所需申请材料(含所在镇区初审意见)→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核对原件后登记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行政事项审批程序的规定,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专家调查论证时间不计入内)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按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总体提速50%以上的要求,要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专家调查论证时间不计入内)内完成初审、审核及上报工作(各镇区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市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及上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办事窗口

中山市横栏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号

联系电话:0760-87766416

交通指引:乘坐202路在横栏镇政府站下车,往古镇方向行500米即可。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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