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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城镇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 |
办理条件 |
1、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 |
所需材料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
窗口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形式审查--主办机构审批--制发填堵贮水湖塘洼淀审核意见文件 |
网上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形式审查--主办机构审批--制发填堵贮水湖塘洼淀审核意见文件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
办事窗口 |
中山市横栏镇水利所 |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水利所(西江边九顷泵站内) |
联系电话:0760-87766408 |
交通指引:西江边(渡车船码头)沿围堤往沙石场方向直走800米即可。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常见问题解答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34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