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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 |
办理条件 |
1、符合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如有可行性研究); |
所需材料 |
1、初步设计审查申请书(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
窗口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形式审查--主办机构审批--制发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文件 |
网上办理流程 |
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形式审查--主办机构审批--制发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文件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
办事窗口 |
中山市横栏镇水利所 |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水利所(西江边九顷泵站内) |
联系电话:0760-87766408 |
交通指引:西江边(渡车船码头)沿围堤往沙石场方向直走800米即可。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常见问题解答 |
办理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