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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新办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8日
办理对象 |
中山市辖区内经营保健食品企业 |
办理条件 |
《广东省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卫生许可现场验收工作指导原则》、《广东省保健食品零售企业卫生许可现场验收工作指导原则》 |
所需材料 |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新办换发申请表1份;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保健食品质量负责人(批发企业)、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人员(零售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任命书、保健食品专业知识培训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卫生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点击前面文字下载) 4、至少2名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文件复印件(食品、餐饮、药品、化妆品或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与销售等从业人员类别); 5、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场所产权及使用功能须符合《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经营场所审核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查询证明》等); 7、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提供该许可证的复印件; 8、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自查表; 9、拟经营保健食品品种目录及各品种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10、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承诺书;。 11、保健食品购进记录,保健食品销售记录; 12、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图(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批发企业); 13、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记录表; 14、《授权委托书》原件。 |
窗口办理流程 |
网上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资料初审(受理窗口)->承办->审核->审批->发出许可决定 |
网上办理流程 |
网上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资料初审(受理窗口)->承办->审核->审批->发出许可决定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期限:17个工作日 按照市政府压缩审批时限要求 |
办事窗口 |
横栏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受理窗口 |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兴政街二巷 |
联系电话:0760-87551262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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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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