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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选址、设计卫生审查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8日

办理对象

对辖区内的下列不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旅业;录像厅、棋牌室、网吧、咖啡馆、茶座   ; 游艺厅;健身室;500平方米以下美发、生活美容店;图书馆;书店、商场;除学校、酒店外的二次供水单位。

办理条件

1、卫生工程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健康相关人员资格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3、建立企业自身的卫生管理及质量控制体系。
  4、健康相关产品、健康相关场所及设备经检验、检测、评价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5、有民事行为能力

所需材料

1.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和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原件各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2.经营场所通风系统管道设计图,含新风、抽排气、冷气管道分布及相关机械设备参数(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3.属于游泳场所的,还应提交水净化系统工艺及流程图(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4.市建委选址审批表(集中式供水单位提交)(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5.水质处理工艺流程图(集中式供水单位提交)(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6.水处理管网图(集中式供水单位提交)(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7.二次供水单位水池设施设备配置图或集中式供水单位厂区总平面图和供水车间平面布局图(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
  8.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单位名称合法性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10.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签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 --> 受理 --> 审查 --> 决定 --> 发放《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或工程验收通过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填报申请资料 --> 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 --> 网上审核通过 --> 通知申请人递交纸质材料 --> 审查 --> 决定,发放《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或工程验收通过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中山市横栏镇卫计局窗口

工作时间:8:00-11:30,14:00-17:00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行政街二巷

联系电话:0760-87551262


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的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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