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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体育竞赛审批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8日

办理对象

办理比赛的承办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办理条件

1.体育竞赛组织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拥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3.已经制定具体的竞赛规程和比赛组织实施方案。
  4.拥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5.已经确定体育竞赛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6.非经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体育竞赛,不得冠以“中山市”等字样。

所需材料

1.体育竞赛办赛审批表。
  2.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和地点、参加单位和参加办法、竞赛办法和竞赛规则及奖励办法等。
  3.举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4.举办射击、射箭、航空、热气球、武术、拳击、散打、赛车、蹦极、马拉松以及其他对抗激烈、危险性较大的体育竞赛项目应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窗口办理流程

体育竞赛申请->镇区体育部门受理->镇区政府审批->出具核准批复

网上办理流程

体育竞赛申请->镇区体育部门受理->镇区政府审批->出具核准批复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拟定举办日期前60天前向受理部门提交。(国家和省无明确法律依据,借鉴《浙江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体育竞赛,举办单位应当在体育竞赛举行60日前向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
  承诺期限:10-15个工作日
  镇区级10个工作日、市级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中山市横栏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地址:横栏镇兴裕街5号

联系电话:0760-87766559

交通指引:

收费标准: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对体育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二)《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第五条:举办体育竞赛实行审批登记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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