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音像制品零售经营单位的设立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8日

办理对象

非外商投资的音像制品零售经营单位,且只能从事国产音像制品零售。

办理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需提交资料(一式1份,如所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法人签名及按手指模)
  1、申请书。(收原件,申请书应列明:申请单位的名称、经营场所的地址及面积、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数额及来源,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等);
  2、《中山市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表》(收原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6、章程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以上相关资料到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办证服务窗口申请;
  2、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对已按要求提交齐全、有效申请资料的申请即时受理,并发给《业务受理回执》;对因不能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资料而无法受理的,一次性发给《补充资料告知书》;
  3、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限内勘察场地、核查资料,对不符合规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审核予以批准的,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发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退回该行政许可申请,发给《不予核准(审批)告知书》。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以上相关资料到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办证服务窗口申请;
  2、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对已按要求提交齐全、有效申请资料的申请即时受理,并发给《业务受理回执》;对因不能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资料而无法受理的,一次性发给《补充资料告知书》;
  3、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限内勘察场地、核查资料,对不符合规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审核予以批准的,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发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退回该行政许可申请,发给《不予核准(审批)告知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法》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提高行政效率。

办事窗口

中山市横栏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地址:横栏镇兴裕街5号

联系电话:0760-87766559

交通指引: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山市市属部门与镇区事权调整若干规定(试行)》(中府[2011]122号)、《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第一批)》(中府[2011]128号)。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