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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零售经营单位的设立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8日
办理对象 |
非外商投资的音像制品零售经营单位,且只能从事国产音像制品零售。 |
办理条件 |
1、有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所需材料 |
需提交资料(一式1份,如所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法人签名及按手指模) 1、申请书。(收原件,申请书应列明:申请单位的名称、经营场所的地址及面积、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数额及来源,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等); 2、《中山市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表》(收原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5、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6、章程 (核实原件,收复印件)。 |
窗口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持以上相关资料到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办证服务窗口申请; 2、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对已按要求提交齐全、有效申请资料的申请即时受理,并发给《业务受理回执》;对因不能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资料而无法受理的,一次性发给《补充资料告知书》; 3、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限内勘察场地、核查资料,对不符合规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审核予以批准的,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发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退回该行政许可申请,发给《不予核准(审批)告知书》。 |
网上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持以上相关资料到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办证服务窗口申请; 2、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对已按要求提交齐全、有效申请资料的申请即时受理,并发给《业务受理回执》;对因不能提交齐全、有效的申请资料而无法受理的,一次性发给《补充资料告知书》; 3、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限内勘察场地、核查资料,对不符合规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审核予以批准的,各镇(区)文教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文体教育局发给《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退回该行政许可申请,发给《不予核准(审批)告知书》。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法》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提高行政效率。 |
办事窗口 |
中山市横栏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窗口 |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地址:横栏镇兴裕街5号 |
联系电话:0760-87766559 |
交通指引: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常见问题解答 |
办理依据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山市市属部门与镇区事权调整若干规定(试行)》(中府[2011]122号)、《中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下放事项目录(第一批)》(中府[2011]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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