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编辑:横栏镇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

  市场的消防安全不仅要从建筑防火上消除先天性不足,更重要的是要从安全管理上加强,切实落实具体措施。

  建立职责明确的管理组织,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为了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集贸市场由主办单位建立消防管理机构或多家合办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其法人为市场的防火负责人。市场管理单位要和与参与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签订《防火责任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防火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组织专(兼)职义务消防队制定预案,开展灭火和抢险救援演练;负责市场内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的配置,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消防管理机构、防火领导机构、防火负责人在与市场各部门、各门店及摊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认真进行防火检查,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集贸市场应当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到位及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火灾隐患的整改、安全疏散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的熟悉程度、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等方面的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法监督,督促市场积极筹措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千方百计的整改落实,需要停业的上报政府批准停业整改。

  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人员培训

  公安消防机构、集贸市场应密切配合,把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当作消防安全的大事去抓。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市场经营人员、管理人员和顾客开展消防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等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火自觉性和抗御火灾的能力。对市场的防火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使他们的业务技能逐步提高。

  确定消防组织人员,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根据《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按规定建筑面积和摊位数建立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配备专职防火人员。专职防火员至少按营业面积800~1000平方米配备1人人的标准配备,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2台消防车、25~30人。专职、义务消防队在严格进行业务训练的同时,要制定灭火救援和紧急疏散预案,熟悉集贸市场的周围环境、道路、水源等情况,并按制定的预案实地演练,随时做好灭火救援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