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雨天(1918-1944),乳名缪林抗,又名缪岳、振明、雨天,中山市沙溪镇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中山县武装别动队副队长,游击干部训练班班长。1940 年 5月调入中山抗日游击队,历任二区杨子江中队小队长、白马中队副中队长。
1935年秋,缪雨天加入了中国青年同盟中山支部,积极投身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国纲领。1937年“七七”事变的第二天,缪雨天与杨子江在永厚、申明亭组成七八剧社,走上街头演抗日话剧、歌剧。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8月,缪雨天、杨子江等人在二区发动青年以七八剧社为基础,成立二区青年抗日救亡工作队。二区各抗日团体在“区青”的领导下,分别成立宣传队、壮丁队、救护队,掀起抗日救亡运动高潮。
当时,中共党组织掌握两种武装:一是公开取得合法地位的乡村武装;二是地方团队的隐蔽武装。1938年底,中山县别动大队成立,大队长孙康,副大队长缪雨天,约有二三百队员,其中党员一百多人。这是一支完全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性抗日武装。
1940年3月1日,敌军藤井兵团进犯中山县境。7日,日军攻占石岐。自此,中山全境沦陷。为继续坚持中山抗日,1940年5月下旬,县委副书记梁奇达向中共党员欧初布置了到大南沙负责组建中山抗日游击小队的任务。接到任务后,欧初即着手队伍的筹建工作。县委陆续从一、四、五、六区,抽调缪雨天、罗章有等13人到九区大南沙,成立中山抗日游击小队。这支队伍在生活极其艰苦,仍坚持学习政治和军事技术,开展群众工作,锄奸除伪。7月,崖口乡警队、长洲乡警队转移到九区牛角沙,与主力小队,编为中山抗日游击中队。1944年底,缪雨天在东坑怀庵被日军杀害,牺牲时年仅2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