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进民警家庭和谐,推动幸福警队建设,为实现“创一流公安业绩、建一流公安警队”的工作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现开展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十佳“好警嫂”公开评选。
  一、评选对象和数量
  从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全体民警及辅警的妻子中推荐20人,再从中评选出15名“ 好警嫂”候选人,参加本次公开评选“十佳”(总票数前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身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明事理,知荣辱,识大体,顾大局,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二)理解、关心、支持公安工作,积极鼓励配偶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当配偶遭遇危难、误解,面对疾病、贫困时,不离不弃,勇于担当;当好廉内助,帮助配偶把好廉政关、法纪关;敬老爱幼,家庭和睦。
  (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或艰苦创业,在本单位、本社区有良好口碑。
  (四)双方结婚4年以上,民(辅)警从事公安工作5年以上。
  (五)其他虽不符合上述条件,但事迹特别突出的警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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