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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从事养殖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办理条件 |
1、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2、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 |
所需材料 |
一、养殖证申请表一份; |
窗口办理流程 |
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镇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资料->填写电子申请->打证证书及登记薄 |
网上办理流程 |
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镇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资料->填写电子申请->打证证书及登记薄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
办事窗口 |
中山市横栏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 |
联系电话:0760-87766341 |
交通指引:乘坐202路在横栏镇政府站下车即可。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常见问题解答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章养殖业第十一条、《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