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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使用权登记、发证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9日

办理对象

从事养殖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

1、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2、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

所需材料

一、养殖证申请表一份;
  二、承包合同书复印件 一式一份;
  三、界至图 一式三份;
  四、承包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等。
  五、办理河道网箱养殖使用证需先填写《网箱养殖水域滩涂使用证申请书》,经当地镇(区)及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到市航道局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申请者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复印件,按上述一至四点申请养殖证的一般程序到当地镇(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六、办理海域网箱养殖使用证需先到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及海域管理科办理海域使用证,再凭海域使用证复印件按上述一至四点申请养殖证的一般程序到当地镇(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窗口办理流程

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镇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资料->填写电子申请->打证证书及登记薄

网上办理流程

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镇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资料->填写电子申请->打证证书及登记薄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中山市横栏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

联系电话:0760-87766341

交通指引:乘坐202路在横栏镇政府站下车即可。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章养殖业第十一条、《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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